国务院侨办2009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发布日期:2009-2-2 17:04:06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根据中组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,2009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机关拟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 一、参加面试人员:共22人
注:报考0401148001职位的最低面试分数为113.1分;报考0401148002职位的最低面试分数为107.1分;报考0401148003职位的最低面试分数为116.8分;报考0401148004职位的最低面试分数为108.4分。 二、 面试安排:
三、 请进入面试人员于 参加面试,逾期未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进入面试程序。各位考生在确认参加面试的同时,确认是否需要由我办安排食宿。 四、注意事项: 1.请考生携带: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学生证或工作证、学历学位证(应届生由考生所在院校出具证明)、第一、二外语相关资格证书;在职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;近期1寸证件照片两张。 上述材料均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。考生应对个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 2. 面试期间,考生食宿、交通费用自理,体检费用由我办支付。 3.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,并注意安全。 4.国务院侨办办公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(天意小商品批发市场西侧)。 联系人:王淼; 联系电话:010-68327467。 国务院侨办人事司 |